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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楼盘车位对外出售 开发商被疑二次谋利

发表于2013-12-06

小区地下车库被开发商对外出售,业主质问公摊费怎么算,安全如何保障?近日,有市民向饭米粒网络问政平台投诉称,地下车库是小区的配套设施,业主买房,很重要的因素就是考虑到小区地下车库方便停车。

据了解,国家尚未出台相关规定,小区车位是否可以对外销售。有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,由于受楼市调控影响,商品房销售率下降,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缓解资金压力,通过出售车位的方式回笼资金,当然,也不排除开发商是为了从中二次谋利。很多业主并不是很愿意购买车位,所以有开发商就想出了只卖不租,声称要出售给其他小区业主等方式让业主购买。

记者了解到,此前翠香街道城管办会同北园社区居委会到诚丰名园管理处调查。发现诚丰名园地下车库产权确实属于开发商所有,开发商将车库向外公开发售,并按照珠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引,依照规定程序可以进行对外销售。

然而,作为小区配套设施的地下室停车位能否向小区以外居民出售或开放,依然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法律问题。广东迎福律师事务所华律师表示:地下室停车位的所有权最初为出资建设的房地产开发商所有,如果单纯从此角度来看,开发商作为所有权人有权占有、使用、收益、处分地下室停车位。业主对小区车位车库享有优先购买权,应当优先将其出租出售给业主,而不能高价卖给第三人。



发表于2013-12-06

谋利策略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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